融资需要还钱吗(融资后失败了钱要还吗)

sddy008 基础入门 2022-12-11 7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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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拿了天使和A轮,最后创业失败,之前融资的钱需要还吗?

当然是需要还的。因为是公司内部自己造成创业的失败,而这些钱也并不是公司自己的,所以一定是需要偿还的。

融资后失败了钱要还吗

融资后失败了钱一般是需要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拓展资料】

一、融资,从狭义上讲,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从广义上讲,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对融资的解释是: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产而集资所采取的货币手段。

二、融资详细解释:一指企业运用各种方式向金融机构或金融中介机构筹集资金的一种业务活动;二指矿业权经营的实质是矿业权融资和矿业开发;三指货币资金的持有者和需求者之间,直接或间接地进行资金融通的活动;四指货币资金的调剂融通是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社会经济实体之间进行余缺调剂的有效途径和手段;

三、五广义的融资是指资金在持有者之间流动以余补缺的一种经济行为这是资金双向互动的过程包括资金的融入(资金的来源)和融出(资金的运用)。狭义的融资只指资金的融入;六指资金在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的流动,这种流动是双向互动的过程,既包括资金的融入,也包括资金的融出。

四、从广义上讲,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现代经济发展的状况看,作为企业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深刻,全面地了解金融知识、了解金融机构、了解金融市场,因为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企业必须与之打交道。

五、所谓融资是指企业运用各种方式向金融机构或金融中介机构筹集资金的一种业务活动。一般民用、航空、运输业常用的融资技术包括贷款和租赁两大类。矿业权经营的实质是矿业权融资和矿业开发。所谓融资是指货币的借贷和资金的有偿筹集活动,矿业权融资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利用依法享有的矿业权,通过依法交易和自己开发筹集资金的活动。

六、广义的融资是指资金在持有者之间流动以余补缺的一种经济行为这是资金双向互动的过程包括资金的融入(资金的来源)和融出(资金的运用)。狭义的融资只指资金的融入。融资是指资金在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的流动,这种流动是双向互动的过程,既包括资金的融入,也包括资金的融出。

融资的钱需要还吗

融资的钱按程序是不用偿还的,风险各自承担。 如果是正常花光了(指有会计出入帐记录的),当然不用赔偿。 但是,有一种特例: 注册资本中,创始人及团队认缴的那部分,如果未如实认缴,则应补缴并在 公司倒闭 后,优先补偿风投。 理论上 公司清算 的资金,优先支付 工资 和供应商 欠款 (这里假设都不欠),然后优先返还风投(这个在风投协议里都有注明),再有剩余则返还股东。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 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的规定,以 集资诈骗罪 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 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非法集资 共同犯罪 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创业公司拿了天使和A轮,最后失败了我需要偿还之前的融资吗?有谁知道吗?

不需要。这是一个愿赌服输的生意。专业的VC也都是重承着这样的精神在做事。但这并不意味着创业者可以肆意挥霍投资者的资金,VC的条款里面的各种管理决策机制就是用来制衡的。VC在企业失败的时候是创业者最低成本的融资,因为不需要偿还;在企业成功的时候是创业者最高成本的融资,因为年华收益率肯定高于四倍的银行利率。

创业者是否能够成功融资其实和过去是否失败过没有直接关系,更多的还是你是否能够准确的抓到个快速增长的巨大市场的机会。在抓到这个机会之前,你所有的创业主意无非都是准备自己和团最近有一个创业者A轮融资3000万美元,业务其实只开始了不到半年的时间。之前的第一个创业项目现在还马马虎虎的活着,第二个项目已经死掉了,第三个没有做成这是第四个。他自己的资产很少,房子可能不到200万人民币,还有一些贷款。唯一的优势是他的年纪,他依然年轻,依然斗志昂扬。此前每个项目都成功的获得了融资。投资者就是这样宠爱这种打不死的小强型创业者。

可以从法律条款和业界实践两方面进行分析。法律条款方面,要考虑:

1 历史融资协议中有无管理层个人连带责任和回购义务的约定;

2 有无管理层明显故意违背信托责任,导致公司和投资人股东利益明显受到损害的情形。如该等情形存在,通常不适用于个人连带责任豁免。

业界实践方面,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如果创业者充分尽到勤勉义务,与股东也做了及时沟通,没有任何主观故意影响公司和投资者股东利益(如与公司发展阶段不匹配的超额高管福利,利用关联交易掏空公司等)的行为,同时历史融资协议中未规定创业者需要个人承担无限连带兜底责任,则无需偿还。

2 实践中“创业失败”往往不需要“公司花光现金”。在创业明显不可能成功的情况下,负责任的创始人一般不会一条道走到黑,而是在完成税收缴纳、支付员工遣散费、归还对外借债或欠款后,将剩余投资款按比例返还投资人。

3 对于创业者对创业失败需负明显主观因素责任,但并无证据表明其恶意损害公司及投资人利益的,尤其应当及时与投资人事先沟通提前清算,控制损失;

4 对于连续创业者,如果转型做了新的项目,在未归还上个项目投资款的情况下,一般会将老股东的股份部分或全部平移到新主体;

5 对于通过超高管理层激励、关联交易掏空公司、私设“小金库”等方式,恶意损害公司和投资人股东利益的,专业的投资机构都不会接受带有类似漏洞的投资条款,对于类似行为也都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跟进。

6 饮鸩止渴式的条款,永远不要签,说什么也不要签,谁忽悠你也不要签。

市场上相当比例的成功创业者都不是首次创业成功,因此优秀创业者应当尤其重视自己的人品和口碑,立足长期,做有复利的事情,这是对人对己负责的表现。创业失败对于投资机构,特别是专业的早期投资机构而言,本身并不罕见,也并非不可接受,但这不意味着创业者可以毫无愧疚的挥霍投资款项,甚至以“投资本身就有风险”为由心安理得地逃避信托责任。

认赌服输、不找后账,这是投资机构专业的表现;勤勉忠诚、勇于担当,这是创业者专业的表现。创业者应当加强关于融资的经验和相关知识学习和积累,增强自身对投资机构的反向尽调能力,与真正理解和运用现代风险投资游戏规则做事、用专业方式做专业投资的机构合作,避免因为经验不足急于求成,选择无良非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付不必要的学费。引入同路而行的股东是一种幸福,引入居心叵测的股东则是噩梦的开始。

投资圈很小,大佬之间的圈子更小,而且投资人之间合作大于竞争是普遍现象。对于明显损害股东利益坑害投资人的无良创业者,你自以为可以抹掉的黑历史在老炮看来不过是几个电话就可以揭穿老底的事情,想让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在今天资本市场大潮渐退、逐渐回归理性之时,好信用好口碑的价值,只会比鱼龙混杂泥沙俱下之时更加凸显。

如果项目失败,进入清算环节,投资人通常是享有优先清算权的,至少有1倍(或者超过1倍)的清

算权。所以清算的流程应该是先把公司的所有资产用于偿还投资人的投资款清算倍率,如果偿还

之后还有多余的部分,再按照股份比例分配。

所以这就涉及到一个如何界定创业失败的问题,是否账面资金全亏光了才叫失败。

在进入破产清算环节之前,如果投资人和创业者之间的沟通足够畅通,如果项目的发展状况不好,不可能一点预警

都没有,从概率上来说,能成功的企业本来就比例很小,许多的项目失败非战之罪,如果创始人和

投资人都已经对项目失去信心,但是账面上还有钱,也是可能的(大家还记得color吗),这个时

候,是继续浪费时间,把钱花光,还是壮士断腕,东山再起,把钱还给投资人,进行清算,也是可

以考虑的。

通常而言,回购金额需要在投资本金基础上计算利息,比较多见是8-12%的年化单利,有时也会用

复利。某次见到不厚道的投资者跟创始人签了个12%的年化复利回购条款,简直可以说是把创始人

往死里坑。项目发展得好就算了,需要回购的时候项目发展应该也不太理想,股权投资者还想捞回

个12%年化复利,上不封顶下有这么好的保底收益率 的项目上哪儿找?

创业失败了,融资的钱还要还吗?

创业有很大的风险,没有足够的商业头脑,还是老老实实上班。有关创业失败了,融资的钱还要还吗?我觉得当然是要还的,不还的话就成老赖了,是要上失信人名单的,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以下是我的看法。第一, 如果创业失败,会血本无归,向别人融资的钱以及向银行贷款的钱,都要如数归还。既然都失败了,那就需要去打工偿还之前欠下的债务。以房子或者车子作为抵押物的需要将房和车悉数上交,由相关部门进行查封。第二,融资是创业的必经之路,每一个创业的人都要经历过拉投资的阶段,项目失败了,融资的老板会来要求赔偿损失。最后,不要害怕失败,不管面对什么样的情况,都不要缺乏从头再来的勇气,一个真正有魄力的人,是不会在乎这些挫折的,这只不过是人生中的插曲而已。

 1、如果创业失败,会血本无归。

向别人融资的钱以及向银行贷款的钱,都要如数归还。既然都失败了,那就需要去打工偿还之前欠下的债务。以房子或者车子作为抵押物的需要将房和车悉数上交,由相关部门进行查封。

2、融资是创业的必经之路。

每一个创业的人都要经历过拉投资的阶段,项目失败了,融资的老板会来要求赔偿损失。

3、不要害怕失败,不管面对什么样的情况,都不要缺乏从头再来的勇气。

一个真正有魄力的人,是不会在乎这些挫折的,这只不过是人生中的插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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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的钱要还吗

融资后失败按程序是不用还的,风险各自承担。但现实就不是这样,失败后投资那些人会追着要钱。所以要签合同的,规范好各自承担风险的比例和利益分配的比例。原则上是风投公司承担风险比例高,同样利益也高。

融资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也就是说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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