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国芳出生年月(戴国芳)

sddy008 干货分享 2022-10-18 79 0

要进行炒股,股民首先关心的就是怎么选股票,选好一支好股票就等于成功了一半。想要选对股票,阅读本篇文章《戴国芳》,相信对你有很大的帮助,学习更多的股票知识,敬请关注美盛财富通。

文章目录导航:

戴国芳的东山再起

2008年11月,恢复自由的戴国芳回到老家,经过两年时间的反省、积累和历练,他又一次挺进自己熟悉而喜爱的钢铁行业。

2010年7月,戴国芳在响水县沿海经济开发区注册成立了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总投资为100亿元,一期总投资20亿元,已于2011年开始投产,二期工程于2012年7月投产,目前镍铁合金总共有19条RKEF生产线,皆为33000KVA电炉,主要生产10%~15%的高镍铁合金和镍铬合金。

戴国芳生产的这种镍铁合金是不锈钢的主要原材料,对应其镍铁产能来看,可以满足150万吨左右300系炼钢的镍铁需求,为形成一体化的产业链条,戴国芳又投资了年产300万吨不锈钢热轧项目,形成了从印尼进口红土镍矿制取镍铁合金,再用镍铁合金生产制取不锈钢的完整产业链条。

2015年1月,江苏德龙镍业获批在印度尼西亚苏拉威西省肯达里市投资建设年产300万吨镍铁合金冶炼工业园项目,目前一期工程年产60万吨的镍铁冶炼厂正在兴建,总投资9.29亿美元,预计在年底投产。

戴国芳是谁?戴国芳为什么要在印尼建厂

戴国芳,1964年出生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渎南村,原江苏铁本钢铁董事长,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创始人。在印尼建厂,主要是印尼镍矿产资源丰富,德龙镍业通过“走出去”对外投资办厂,合理解决了镍矿资源获取问题,同时也有效解决了自身的产能扩张瓶颈。

戴国芳的介绍

戴国芳,江苏铁本钢铁董事长,从普通泥瓦匠到位列中国400富人榜,因其钢铁项目涉嫌违规被查备受关注。戴国芳参加过建筑队,并曾经用小电炉炼钢,炼钢期间,戴国芳连续承包租赁了濒临倒闭的6家国有钢铁企业的部分车间。1996年,戴国芳在常州注册了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2004年因涉嫌虚开抵扣税款发票,被刑事拘留,成为落马富豪之一。

戴国芳是谁?

铁本案主角戴国芳取保候审 律师称可能重掌公司

轰动一时的“铁本案”主角、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下称“铁本”)法人代表戴国芳已取保候审。“听说今年1月可以重新接回铁本。”铁本案的一名代理律师、常州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主任陆柏松昨日告诉非网新闻编辑。

戴国芳自2004年4月19日因“涉嫌偷税漏税,且数目可能巨大”被警方带走,至这次取保候审前已被羁押超过4年。之后,铁本案曾开过庭,但至今未有判决。

几个月前,戴国芳突然被允许取保候审。据铁本案另一名代理律师、南京大学教授孙国祥介绍,在铁本案发生之初,其即向有关部门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为何到最近才被允许取保候审,他并不了解更多情况,相关手续是由戴国芳家人办理的。

2008年11月28日,戴国芳回到了常州的家中,随后与铁本曾经的高管进行了见面交流。据与其见面的高管介绍,戴国芳精神状态不错,希望重新拿回铁本。他本人还是铁本的法人代表,不过还要“看政府方面的意见”。

铁本在戴国芳被警方带走后不久即被常州当地政府牵头成立的企业监管小组送入破产偿债程序。2004年8月后,监管小组指定铁本老厂由江苏鑫瑞特钢有限公司(下称“鑫瑞特钢”)承包经营。随后,相继传出宝钢集团、上海复星集团、北大方正、华润集团、国际钢铁巨头安赛乐等要参与铁本重组的消息。

本报记者昨日联系鑫瑞特钢的老板刘建刚采访,没有得到正式回应。戴国芳本人的手机已重新启用,记者拨打几次后,传来了其儿子和妻子的声音,他们称感谢记者的关注,并表示戴国芳正在疗养中,更多的事情暂不便多说。

“铁本案”堪称2004年为维护宏观调控政令畅通而抓出的一个典型。当年4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违法违规建设钢铁项目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指出铁本公司项目是一起典型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严重失职违规、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铁本公司和当地政府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工商注册、项目审批、批准用地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一系列的违法违规问题。

国务院责成江苏省和有关部门对这起案件的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作出了处理,包括时任江苏省发改委副主任秦雁、常州市市委书记范燕青在内的8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关部门对戴国芳等10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据上述《通报》,铁本公司自2002年初筹划在常州市新北区魏村镇、镇江扬中市西来桥镇建设新的大型钢铁联合项目。该项目设计综合能力840万吨钢,概算总投资105.9亿元,2003年6月进入现场施工,2004年3月被江苏省政府责令全面停工。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其适用的对象包括四类,其中一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希望大家读完《戴国芳》之后,对这方面的内容有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哪些疑问,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评论